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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.eilat-restaurants.com 2022-07-15 10:12:49 來源:內鄉縣政府網站
為貫徹落實我縣常態化疫情防控政策,教育引導廣大人民群眾當好疫情防控“第一責任人”“一線監督員”,協助全縣各級各單位從嚴履行“四方責任”,確保我縣長周期內不發生規模性聚集疫情,現面向全體群眾開展“我為內鄉疫情防控找風險做貢獻”活動,有獎征集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風險隱患。
一、活動時間
2022年7月11日開始,活動截止時間另行通知
二、征集內容
此次征集的風險點、隱患點主要范圍:
(三)社區、行政村、網格化管理的小區,在發生疫情或者需要管控時,是否落實不出不進、靜態管理;是否落實高風險區入內返內人員“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”,中風險區入內返內人員“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”,低風險區入內返內人員“三天兩檢”,非必要、不外出。
(四)市外入(返)內人員是否按照要求在社區(村)報備系統報備,是否存在報備不及時、故意隱瞞信息等現象。
(五)社區是否對市外入(返)內人員第一時間核查,做到一入即知、一入即管、管控到位。
(六)賓館酒店是否按規定掃場所碼,查驗省外人員和省內有疫情的縣(市、區)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
(七)賓館酒店對承辦婚宴、活動、會議等聚集性活動是否按防疫要求進行管理;對發現的場所碼異常是否按要求報屬地(鄉鎮)疫情防控指揮部落實排查管控,對體溫異常的是否用負壓救護車送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。
(八)農村地區自行舉辦的喪宴、喜宴、壽宴等活動,是否提前向屬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報備,申領場所碼;是否做到參加人員掃場所碼并查驗;是否查驗參加人員核酸檢測證明;每餐規模是否超過50人。
(九)藥店、診所是否存在違反疫情防控政策,不執行“四類藥品”(退燒、止咳、抗菌素、抗病毒)購買實名登記制度等現象;對發現的場所碼異常是否報屬地(鄉鎮)疫情防控指揮部落實排查管控,對體溫異常的是否用負壓救護車送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。
(十)食品生產經營者是否購銷無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明、無合法來源的進口冷鏈食品;是否購銷無消毒證明、無“豫冷鏈”追溯碼或未通過“豫冷鏈”掃碼出入庫進口冷鏈食品;是否購銷無監管倉出倉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。
(十一)機構和場所是否執行缺勤登記制度、健康監測制度,對職工健康狀況是否失管;是否依規對所屬風險人員進行核酸檢測;是否落實掃碼通行、核酸檢測結果查驗、體溫監測,是否對進出人員嚴格管理;對發現的場所碼異常是否報屬地(鄉鎮)疫情防控指揮部落實排查管控,對體溫異常的是否用負壓救護車送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。
(十二)機構、公共場所是否履行場所碼張貼并掃碼查看,落實測體溫、一米線等常態化防控措施。
(十三)進入機構、公共場所是否按規定規范佩戴口罩,是否有專人監督引導群眾規范佩戴口罩。
(十四)承擔核酸檢測任務的檢測機構是否按規定出具檢測結果。
(十五)長途客車、出租車、網約車工作人員是否按規定要求乘客掃場所碼、戴口罩。
(十六)長途客車、出租車、網約車等是否存在違規接送疫情風險人員入內返內現象。
(十七)高速公路等交通卡口查驗點是否逐人逐車落實掃場所碼并查驗,并認真查驗省外人員和省內有疫情的縣(市、區)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
(十八)高速公路服務區是否落實掃場所碼并查驗、測體溫等常態化防控措施;管理是否到位,是否存在隨意放行乘客繞過防控卡點躲避檢查現象。
(十九)核酸采樣點等場所設置數量是否充足、管理是否規范,是否按照規定落實掃場所碼并查驗、測體溫、兩米線,規范處置醫療廢棄物。
(二十)聚集性活動舉辦方是否按要求申報,申報后是否擅自擴大規模;舉辦期間是否嚴格落實掃場所碼并查驗、測體溫等疫情防控措施;是否按規定進行環境和物品消毒。
(二十一)是否存在網絡、社會上編造、傳播涉疫謠言,造成負面與情。
(二十二)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疫情防控中是否存在履職不力、玩忽職守、作風不實、搞形式主義等現象。
(二十三)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,存在風險隱患的情形。
本次活動將對提供者個人信息嚴格保密,依法保護提供者的合法權益。對故意握造事實證告陷害他人的,將依法追究責任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責。家鄉的安全,百姓的安康,是全縣人民群眾共同的責任使命。讓我們迅速行動起來,共同凝聚起眾志成城的強大力量,為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勝利做出更大的貢獻!
來源:云上內鄉
責任編輯:管理員